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
栏目:检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10:10 

    一、普法内容
    共性:宪法、法律。

    个性: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环境保护法、水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执法办案过程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对内,市检察院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法律素质普遍增强,打造一支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检察人才队伍。对外群众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宣法的法治氛围,推动平安台山、法治台山的建设。

    四、具体举措
    (1)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2)在执法办案中开展“以案释法”,通过法律文书送达、主动向诉讼参与人、庭审旁听人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以案释法。(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3)利用“点对点”检察官联系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加强检察官与定点侦查机关的办案指导、法律适用、类案办理情况总结。(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4)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业务部门内部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检察干警办案水平,提高办案队伍法律素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5)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报刊、宣传展架等传统媒介加强全方位普法。(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6)面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环保袋、折扇等加强流动性普法。(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7)善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官网、微信、微博等进行“以案释法”。(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8)深入社区,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9)依托检察室、冲蒌法治教育基地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责任领导:王鹏(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责任部门:政工科(宣传、培训相关工作);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办案相关普法工作)

    联系方式
    联络员:严诗颖    联系方式:5552280/15521320833
    邮箱:
taishanjianch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