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陈惠娴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伍春华、陈小雄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冯洁梨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陈莹冰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树兴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刘伟芳同志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金平、陈惠娴同志的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职务;伍春华同志的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冯洁梨同志的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职务;陈小雄同志的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科副科长职务。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