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 | 余绮红:精益求精 忘我奉献
栏目:检察干警风采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7/07 16:46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余绮红

余绮红,女,199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妇委会主任。曾被授予个人嘉奖1次,年度考核优秀2次,先后获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近日,还荣获了“台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自参加检察工作,该同志一直奋战在刑检部门第一线。为了坚持自己的检察梦想,她恪尽职守、忘我拼搏,2013年至今共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六百多件,做到“零撤回起诉案件,零无罪判决案件”。

信念坚定,履行检察使命

余绮红同志坚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在工作中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贡献自己的力量。十九大报告提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调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设生态文明。我市矿产资源丰富,而非法采矿、破坏环境资源等行为多发频发,不仅造成了国有资源的流失,而且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2019年以来,余绮红同志先后办理了陈某灼、徐某史滥伐林木案,岑某巧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江门市检察院交办的刘某国、李某弟非法采矿案等9件20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为台山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余绮红(左一)出庭支持公诉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该同志主动提前介入“飓风76号”涉野生动物专案,深入到非法养殖窝点查看涉案野生动物的情况,并听取了鉴定专家的相关意见,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高质量地对该专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捕、提起公诉。她还积极参加战“疫”突击队,奔赴疫情防控第一线,充分展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担当。

△余绮红(左一)提前介入“飓风76号”涉野生动物专案

坚守初心,彰显责任担当

作为一名年轻的员额检察官,余绮红同志深知自己使命之光荣和责任之重大,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公正、严谨办理各个案件。她经常放弃个人休息时间,“5+2”、“白+黑”地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成功办理了市监察委移送的首个职务犯罪案件、江门市检察院交办的80人的“5·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飓风76号”涉野生动物专案、涉案被害人众多的陈某懿合同诈骗案等一系列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有效精准地打击犯罪。

△出庭支持公诉市监察委移送的首个职务犯罪案件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该同志高度重视证据的审查,对证据审查以“求极致”标准进行,并成功总结了一套证据合法性审查的经验,在院内通过小论坛的形式分享给检察官助理,并多次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大大提升了我市刑事案件办理质量,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

△余绮红向同事分享工作经验

刚柔并济,传递司法温度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她手持正义之剑,将一个个亵渎法律的罪犯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同时,她用细腻的情感,感化一个个迷途的罪犯,化解了一个个社会矛盾与恩怨。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如办理的一宗翁媳关系的故意伤害案,一开始犯罪嫌疑人并不承认犯罪,为此,她通过耐心细致的开导,真诚的交流沟通,打开犯罪嫌疑人的心结,促使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后来,还通过家庭走访、变更强制措施、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人性化执法方式,有效化解了该案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犯罪嫌疑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工作以外,作为我院妇委会主任,余绮红同志积极带头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如多次认领妇联组织的“微心愿”活动,主动参与结对帮扶,不计得失,用自己的爱心让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感受到温暖,并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事。

△余绮红(右三)与同事一起参与“童圆微心愿”行动

只有拼搏,才会获得成功;只有奉献,才会拥有收获;只有追求,才会成为堂堂正正的人。余绮红同志就是这样以不屈不挠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忘我奉献的行动,诠释着优秀党员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出绚烂的青春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