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 | 黄树兴:政治挂帅 业务引领
栏目:检察干警风采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5/14 16:14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黄树兴

    黄树兴,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部门负责人,负责第一检察部全面工作。近三年,该同志先后荣获“江门市第八届优秀公诉人”、粤桂两省(区)五市公诉人辩论赛“优秀辩手”、“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敢于担当、公正司法,体现了新时代一名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

政治坚定,清正廉洁

    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自2011年入职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来,黄树兴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一直工作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他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实实在在的检察工作中。

△黄树兴同志阅读案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牢记党纪国法、检察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廉洁办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始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勤奋刻苦的工作精神,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官。

    作为部门负责人,除了对自身严格要求外,他还热心关心、帮助部门干警同事,将工作中的好方法、经验与大家交流,带领部门干警在生活、工作中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树立台检人的良好形象。

忠于职守,勇挑重担

    参加工作后,黄树兴始终坚持“提升能力后办案、在办案中提升能力”。2015年至2020年,每年案件办理数量基本上是所在部门最多的。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他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18件119人,起诉案件301件320人,逮捕涉嫌犯罪嫌疑人151人,起诉被告人327人。

    其中主办的某APP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八千余万元,扣押、罚没财物上千万元,是近年来台山地区起诉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电信诈骗案件,扣押、冻结、罚没财产金额之大也是近年少有。

    该案涉及人员多,范围广,且案情复杂,“人民检察为人民,执法司法就要坚持人民至上。所以我一定要把这个案件办好,不能让更多人受骗。”抱着这样的想法,黄树兴义不容辞承担起主犯部分的案件办理工作。在案件最后起诉前三天,他和公安办案民警一起,连续三个晚上加班到凌晨三点,开庭也是连续三天从早上九点开到晚上九点。最终,该案件得以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黄树兴(左二)出庭支持公诉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黄树兴:

    “办案,是工作,更是人生。办案办理的除了是当事双方及其家属的人生,也是检察官自己的人生。在司法责任终身制的今天,新时代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终身追责,办案更得如履薄冰,兢兢业业。”

业务过硬,争先创优

    随着工作能力点点滴滴的积累和提升,黄树兴渐渐成长为台山刑事检察工作的一把好手,过硬的业务素能逐渐在案件办理、业务竞赛中显现。2018年,被台山市人民检察院选派参加江门市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比赛,表现稳定,被评为“江门市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

    2019年,被江门市人民检察院选派,作为江门检察机关代表,赴广西贺州市参加两广五个地市检察机关组织的粤桂两省(区)五市公诉人辩论赛,沉着应战,荣获“优秀辩手”称号。

    2020年,又被江门市人民检察院选派,赴广州参加广东省检察院组织的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比赛,决战羊城,发挥出色,荣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成为台山刑事检察的一面旗帜。

    其中,后两个奖项是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来干警参加各类公诉人比赛的最好成绩,实现了台山检察史上省级以上公诉人竞赛成绩零的突破。

△黄树兴参加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公诉人暨广东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

    “我记得刚转正的2012年底,就被单位派去参加江门市检察院举办的侦监业务竞赛,结果拿了个倒数第四,这就是从学校毕业后学习和知识跟不上工作要求的体现。”黄树兴回忆道,“此后,我知耻而后勇。在工作中,当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我会先自己查资料,再不明白的就请教老同志,再对这些汲取到的知识进行辩证分析,有心得就长篇幅地写入审查报告,慢慢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黄树兴(右二)参加江门市检察院召开的“广东省优秀公诉人”获奖选手座谈会

    回忆当初被选派参加比赛的时候,面对这么多优秀的选手,黄树兴感到了莫大的压力。但他并没有退缩,化压力为动力,最终取得优异的成绩。黄树兴觉得,奖项和成绩的获得,不仅代表自己的公诉业务能力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也意味着台山检察对公诉人才的培养成果得到体现,证明这几年台山检察业务提升是有效果的,台山检察的工作水平是经得起考验的。

    无论是参加比赛,还是办理各种大案、要案,黄树兴面对困难,总是选择突破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创先争优。2018年检察官绩效考核“优秀”,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获台山市人民政府嘉奖;2020年检察官绩效考核“优秀”,获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对于自己获得的成绩和荣誉,黄树兴并没有骄傲自满。他说,获得荣誉之后,不能“光躺在荣誉上不办事”,荣誉是比赛的终点,也是新工作阶段的起点,今后将戒骄戒躁,踏踏实实地继续努力,不断进步,不辜负组织的培养,用自己的实际工作为检察事业和建设平安台山、守护一方公平与正义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