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近日,台山市检察院与台山市司法局联合签订《行刑反向衔接联动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积极构建和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制度,推动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


《协议》要求,检司机关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聚焦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情况,共同做好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追求,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38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93件,提出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265人,实现刑事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社会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内部协同,深化一体履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以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刑事检察、案件管理、派驻镇(街)检察室等部门协同发力的一体化办案格局,推动不起诉案件做到“应移尽移”,畅通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不起诉案件的“无缝衔接”。
二是强化外部沟通,深化协同治理。逐步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衔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与市公安局联签《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反向衔接案件移送、接收、反馈等工作。
三是以高质效办案为重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规范办理。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坚持内部统一处罚标准,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综合考量被不起诉人的违法事实、退赔情况、强制措施等因素,确保检察意见制发的精准性。
四是注重运用数字思维,提升数字赋能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深入运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接上“智慧引擎”,有效破解不起诉后“不刑不罚”、处罚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履职,及时对被不起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五是注重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社会治理等工作的延伸,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系统治理。如在办理某危险作业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发现我市部分商铺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销售烟花爆竹。台山市检察院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的监督管理,切实推动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
下一步,台山市检察院将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的契机,持续完善健全两法衔接相关机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构建多部门高效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为台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