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检察院以司法救助护民生解民忧暖民心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1/19 11:34 

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持续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要求,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8件,累计救助7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约69.37万余元。

深化内合外联,拓宽救助线索渠道。一方面注重外部联系,该院高度重视与其他单位的合作,与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签《关于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协助机制的意见》,与台山市妇联联签《关于联合开展多元结对帮扶困难妇女对象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等各项协作方式,落实综合帮扶措施,提高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效率。另一方面,注重普法宣传,该院控申部门与派驻镇街检察室将司法救助法治宣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开展普法活动,向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手册》3000多份,提高公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共同构建救助网络。

台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群众普法。

突出救助重点,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力度。一是着力做好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该院主动与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为退役军人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累计救助军人军属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2万余元,切实缓解其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大对涉案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力度。该院救助残疾人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9万余元,帮助涉案困难残疾人改善生活困境,推动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三是持续关注“七类”困难妇女权益保障。扎实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该院与台山市妇联建立救助困难妇女联合机制,合力救助困难妇女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36万余元,切实维护因案致贫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被害人在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陷入困境,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该院救助未成年人14人,为其提供心理干预与疏导,并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切实保障因案致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台山市检察院收到当事人赠送的“司法救助,为民解忧”锦旗。

构建多维帮扶,提升帮扶工作质效。一是加强两级检察院纵向联动救助。对救助对象确实困难、基层检察院救助难以缓解实际困难的,该院实行上下级联合救助,与上级检察院联合救助20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1.4万余元,有效强化司法救助帮扶成效。

二是加强法检联合救助。该院注重与台山市法院的线索互通,提高司法救助协作联动,扩大救助效果。如今年该院与台山市法院联合救助的苏某司法救助案,收到台山市法院的救助线索后,该院迅速审查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并开通急困救助“绿色通道”,在“八一”前及时将救助金发放至退役军人苏先生的手上,及时缓解了苏先生的生活困难问题。

三是加强多部门横向联动救助。该院注重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采取“司法救助+N”协同方式,主动外延联动台山市教育局、台山市民政局、台山市妇联等部门,精准施策,提升救助效果。例如在办理谭某某司法救助案时,该院主动牵头辖区各职能单位为救助对象提供困难补助、结对帮扶、心理疏导等帮助,打造“检察+民政”合作模式,协调市民政局将其纳入低保户,开展社会救助,有效解决救助对象在教育、生活、心理等长远保障问题。

台山市检察院收到当事人赠送的“困难之际伸援手,司法救助显温情”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