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台山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6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7件,占比41.2%;部门负责人填报4件,占比23.5%;其他干警填报6件,占比35.3%。未发现检察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下一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增强落实“逢问必录”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