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君工作笔记 | 探秘检察院里的“法医秦明”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2/20 18:01 

小编说:网剧《法医秦明》向我们呈现了法医这个神秘职业。你知道吗?其实检察机关也有“法医秦明”。检察机关的法医平时是做什么的?他们跟公安法医又有什么区别?今天,台山检察的“法医秦明”给你展开说说!

大家好!我叫马传鑫,是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长,主要负责法医、现场勘查等技术工作。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日常工作吧!

检察院也有法医?

你们和公安法医有什么区别?

相信大家都有这种疑问

假设,一个地方发生凶杀案,公安法医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取证。案子破了之后,公安机关会移送案卷至检察院。这时,我的工作就来了。我们是辅助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中涉及法医类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核把关。

可以说,如果把整个办案工程比作一条产品流水线的话,公安的法医同仁是证据搜集、固定者,而我们就是证据质量监控员。

检察机关的法医工作绝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检察机关的法医既要配合刑事检察部门参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伤亡案件的现场勘验,又要审查公安、法院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书,必要时进行复查复验,并出具复核鉴定书。同时在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中,对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尸体、活体、法医物证及文证进行勘验、检查、检验鉴定。

新时代,最高检提出更高要求,法医需要参与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类审查工作也需要检察院法医参与;另外,法医还要协助本院执检部门对辖区司法局、看守所、强制医疗场所进行医学方面的监督检察;协助公益诉讼部门搜集辖区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固定证据等。

跟大家分享一个办案故事吧——

2022年某日凌晨,台山某KTV发生了一宗故意伤害案,涉案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互相殴打。经鉴定,容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但是,案发现场参与人比较多,现场混乱,监控视频模糊,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

结合现场监控视频及当事人、证人讯(询)问笔录,可能导致其肋骨骨折的动作有:1.容某被苏某推搡倒地,右侧季肋部触地;2.容某被他人踢中胸腹部;3.房某骑跨至容某胸腹部;4.房某用拳头反复击打容某颜面部及胸腹部。因此,容某的损伤机制成为本案的焦点。

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法医了。我和我的同事全面审查案卷,掌握整体案情后,发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引用的CT资料仅有二维图像,无法全方位展示骨折形态。于是,我们做出审查意见,建议公安拷贝CT电子数据,进行三维重建。

通过全面细致地查阅CT原始数据和三维图像,并分析损伤机制,我们认为,容某符合被他人骑跨至胸腹部,在直接外力作用下致右侧第7、8、9肋骨骨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最终,锁定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为房某。

在每一起伤害类案件中,都会有法医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出现。检察官、法官虽精通法律,但是不一定懂技术鉴定。如果不对这些技术性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论证的话,任何一处瑕疵,都有可能在公平正义这条生产线上产生巨大的蝴蝶效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我们在这里坚守着技术性证据审查的最后一道关卡:恪守事实,忠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