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甄仁旺带队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东文,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陈彦科,台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维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国誉,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健忠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我院绿化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院近年来绿化整体规划、绿化种植、植物养护等情况,重点了解我院秋枫、竹柏、鸡冠刺桐、菠萝蜜、海南蒲桃等植物的生长状况和日常养护情况。

自《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大院绿化工作,对大院的绿化工作进行了认真规划、合理布局,并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对大院进行美化、亮化。

检查组一行对我院近年来绿化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就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