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最新战果,台山检察做了这些!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2 19:46 

    10月10日,台山市召开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03个,其中农村涉恶犯罪团伙5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其中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破获刑事案件413宗,逮捕犯罪嫌疑人522人。

    其中,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六清”行动为抓手,以“四个严”为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责,确保扫黑除恶的每条线索、每起案件、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扫黑除恶在行动!

今年以来,台山检察做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案情清结”,严把案件质量关

    2020年,我院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件5人,起诉涉恶案件5件11人。办理的台山首宗涉黑案件——马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及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均已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另外,在办理廖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充分发挥领导办案头雁效应,确保办案质量。在办理该案追诉回来的黄某涉嫌非法拘禁案时,我院领导主动担当,迅速组建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雪勇为主办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及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为协办检察官的专门办案组,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从受理审查逮捕到起诉仅用了8天时间。至此,在检察阶段已无涉黑恶积案。

    二、推进“线索清仓” “黑财清底”,铲除恶势力滋生土壤

    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始阶段,已制定了《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报送工作制度》,根据该工作制度,共向市扫黑除恶办移送11条线索,目前已全部收到书面回复。并在办案中不断提升线索摸排能力,做到摸排更细,标准更高,责任更严。

    在办案同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背后利益链,确保“黑财清底”。如在办理全市首宗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时,加大对涉案财物处置的监督力度,经审查共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累计1千多万元。

    三、推动“行业清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今年,我院结合“长效常治”之年工作要求,坚持“打治”并举工作措施,在“建”字上下工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今年1月份,在我市马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我院马上就有关主管部门在生猪屠宰场、生猪检疫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效果良好。

    今年9月份,在办理黄某、廖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我院发现出租屋监管部门存在对出租屋集中的老城区监管排查力度不足、人员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在案件起诉后已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四、结合典型案例,加强扫黑除恶正面宣传

    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及时传达扫黑除恶最新精神,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严防舆情“风险点”。今年发布的“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判决等多篇案件信息在本院各新媒体平台的总阅读量达4万多人次。发布的廖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先后被广东检察、中国新闻网、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转载。

    下一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牢牢把握正确斗争方向,攻克“六清”行动中的难点、堵点、薄弱点,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探索建立健全“六个常态化机制”,将扫黑除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常态化,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