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声音、画面是否正常?”
-“正常。”
-“庭前准备就绪,现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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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午,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由我院近日移送起诉的被告人梁某涉疫情口罩网络诈骗案。我院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次庭审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启“无接触”审理模式。远程视频的开庭方式,既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也保证了司法办案的正常运行,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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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台山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我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并当庭对被告人宣判,判决: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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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宗案件是我市首宗涉疫情案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防控的指示精神,达到高检院关于涉疫情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的要求,我院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在侦查、逮捕、起诉、支持公诉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履职,全过程跟进、参与案件查办,并迅速启动与市公安局、市法院的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从该案立案到判决仅用了十天时间,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检察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