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2 10:55 

      4月8日上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高检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和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和各派驻检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维护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绝对领导地位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以过硬的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会议指出,要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此次宪法的修改,更好地体现了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在全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上,围绕法律监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体检察人员必须坚决赞同和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内容,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同时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对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围绕讲政治的要求,大力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讲政治,首先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当前,学习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是对讲政治的重要检验。要抓住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核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要将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结合起来。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懂、弄通,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二是围绕顾大局、谋发展的要求,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未检、刑事申诉等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等犯罪,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加大涉医犯罪惩治力度,坚决惩治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犯罪。要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立案监督,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民生案件的办理,并注重监管环节渎职犯罪行为的追诉。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把关、过滤作用,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要将有效防范错案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民行检察,认真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继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全面部署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工作。抓好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执行诉前程序,通过诉前程序拓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依托公益诉讼深入开展督促履职等行政检察工作。

        三是围绕“重自强”的要求,努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针对检察队伍存在能力不足的“硬伤”,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以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突出法律监督和引导作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深入调研,勇于创新,力争全院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