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检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9 14:43 
     4月24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冬根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台山检察实际情况,提出了学习的具体要求,对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上,刘冬根同志就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内容进行阐释,发表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强调台山检察要在重要批示精神的指导下,以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基础,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台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作了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 的重要批示,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广东的展开和具体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对于检察干警来说,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好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锐意发展的势头,集中力量补齐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郭玉同志发言指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 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党员干部应熟悉掌握重要批示的内容,并理解其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基层检察院要坚持“政治建检、学习强检”,落实“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指导开展各项检察业务。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将学习重要批示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及抓好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机结合,与做好司法体制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采取“领导领学、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组织督学”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目前,已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多场次的集中学习活动和党员个人自学,利用大厅屏幕、内网、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全面系统地宣传重要批示精神,下一步将深入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