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市院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服务水平 为侨乡普法工作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栏目:犯罪预防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9 13:10 

 

    “七五”普法以来,江门台山市院把普法释法作为服务大局,保障侨乡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检察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将普法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2016年以来,我院连续获得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殊荣,为法治台山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为和谐台山维护提供基础支撑
一是精准检察服务,共创良好执法环境。全面履行检察司法职能,结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办案工作,在送达法律文书、听取当事人意见、组织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宣告等各个办案环节,向每一个刑事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2016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5634件,向诉讼参与人直接普法2万多人。以普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检察保障,2017年成立台山市工业新城检察工作站,更好地满足企业司法需求,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排查各类线索75条,成功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31件。加大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搭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犯罪的快捕快诉“绿色通道”,2016年以来共办理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犯罪案件108件165人。
二是凝聚法律共识,共享依法治市成果。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当面送达、座谈研讨交流相关案件等方式,督促执法部门自觉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以来,共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5份,已回复32份,其余3份尚在期限内整改落实中,提起的一宗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公益诉讼案件获到法院的当庭宣判。主动向市委、人大、市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主题汇报我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8年9月26日,我院积极向台山市市直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言,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的意见建议得到全部采纳,法律共识进一步加强。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共营公平正义氛围。深入推进检察官“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格言和廉政警句展示,进机关、进单位开展廉政预防宣传150多场次,接受教育干部3万多人次;依托派驻检察室主动为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提供选前普法,选中监督,选后培训等服务,扎实开展“三官一师”下基层活动,进乡村、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与国企、民企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走进50多家企业,向3000多名企业员工普法;主动送法进校园,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覆盖全市96所中小学校,受教育师生6万多人。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香港居民涉内地涉检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行动”和“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成功办结1件历时6年香港居民涉内地涉检信访积案,依法帮助7名工人成功追偿工资26万多元。
二、切实规范司法,为平安台山治理提供动力支持
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氛围。选用典型案例制作宣传展架、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环保袋、折扇、微动漫等宣传载体,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社区向群众进行全方位常态化宣传,充分依靠“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开设“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并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2018年10月12日已收到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10条,其中2条涉及“保护伞”。专项斗争以来,已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累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信息36篇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得到江门市检察院台山市扫黑除恶办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二是树立未检宣教品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门机构作用,全面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教工作,与教育部门携手开展为期三年“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16年以来,活动已覆盖全市96所中小学校及分教点,接受法制教育师生达6万多人次。探索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建设,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帮教宣传,2016年以来,已委托一个专业社工机构,设立17个“社区型”,1个“学校型”观护帮教基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创新未成年人宣教模式,开创“家长课堂”“洋留守儿童课堂”“海岛课堂”等特色主题课堂,自主编辑策划“台检君说法”系列动画片,未检宣教品牌影响力正在逐渐扩大,我院被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称号。
    三是提升检察窗口服务,深化“阳光检务”建设。整合案件管理中心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窗口”功能,打造集控告申诉、案件信息公开、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律师接待、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阳光检务”向纵深发展。2016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5件次,公开答复5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共发放救助金8.5万元,接待律师等查询案件信息1300次,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预约阅卷、会见申请396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63件,公开法律文书154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0条。我院被确定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办理的一宗申请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质案件。
    四是探索公开审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阳光检务”联络员、社区工作者、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通过公开听证、现场释法、多方评议等方式提高检察公信力,2018年成功办理了江门地区第一宗涉嫌开设赌场犯罪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案件。注重对提起公诉刑事案件的公开庭审的释法说理,2016年以来,共为现场直接参与旁听社会各界人士释法说理900多人次。在公开示范庭、直播庭中,要求检察官提前做好庭审预判及应对措施,在庭审中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进行说理分析,让旁听人员及直播收看观众能从庭审过程中直接接受普法教育。在我市首宗公益诉讼公开示范庭庭审中,出庭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依法举证进行释法说理,对当庭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近百人进行庭审普法,社会效果更加凸显。
    五是擦亮法制教育基地名片,打造特色定点普法平台。冲蒌法制教育基地是“江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也是当前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依法治市的重要项目。为了擦亮法制教育基地名片,2016年以来,我院共投入91万多元升级改造教育基地,运用侨乡风光作为法制教育展板背景,建设高仿真模拟监仓进行震慑教育,增设模拟醉驾、翻书机、互动小游戏等互动式设备,充分发挥基地综合教育效应,吸引了本市广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等前来开展法制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2016年以来,法制教育基地共开展了900多场宣教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7万人。
三、夯实普法责任,法治台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以机制压实责任,让普法意识大大提升。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干警学习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审查备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学习监督制度,保障内部普法落实到位。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制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报告,与工作实绩考核同步考核;将检察官在履职中,对发出检察建议的数量和实效作为衡量履行普法职责标准,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压实检察官及其办案组普法责任;将干部学法时长、学法用法考试结果、法律知识考察结果等作为干部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是以学习涵养思维,让普法推动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主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监察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等。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2016年以来,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党委政府、高等院校等举办的各类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专题讲座5900多人次。
    三是以创新转变形式,让普法成效润物无声。着力构建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南方号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网络,实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普法内容信息发布的持续性和时效性。台山检察”微信公众号2018年第三季度位列广东检察“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基层检察院第27名,位居江门地区基层检察院前茅。主动拓宽综合高效的检察宣传阵地,坚持向县级电视台、地级市党媒、省级刊物等综合平台报送检察普法工作素材,提高检察机关法制宣传影响力。紧扣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宣传活动,每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干警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每次学雷锋日,组织义工干警在公共场所支摊普法解惑;每年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警到海口埠银信纪念馆等景点开展“防范和打击盗窃华侨旧屋违法犯罪专项法律宣传”等活动。“七五”普法以来,共支出宣传费用82万多元,投入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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