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职能,把预防工作纳入反腐败惩防体系
栏目:犯罪预防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0 16:49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黄双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预防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解放思想,努力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笔者认为,当前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规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当前国际反腐败先进经验,反腐败工作重心变化具有规律性。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呈现出逐渐将工作重心从惩治腐败转移到预防腐败的趋势。中国反腐败工作遵循同样的轨迹。针对我国转型时期各类腐败问题多样化、复杂化、国际化的严峻形势,中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2005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反腐败工作坚持“惩防并举”。2005年10月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制度上实现了反腐败工作的国际接轨。《公约》要求缔约国“建立一个或者酌情建立多个机构”来预防腐败。为履行《公约》义务、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今年我国又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表明了中国反腐败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检察机关是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重要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处于最后一道环节,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为更好地融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新格局,检察机关应该立足职能,充分发挥自身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优势,如开展案例分析、开展警示教育、提出检察建议、开展预防咨询、发现和处置案件线索等,把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规律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地位,为检察预防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把握反腐败斗争现实走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职务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情况,呈现出犯罪主体职务层次高、案件数量多、渎职与贪污受贿行为交叉以及跨行业、跨系统窝案、串案增多等趋势,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认识到要确保反腐败成效,就必须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依法监督下,在依法查处职务犯罪的基础上,牢牢把握预防工作法制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坚持把加强专业化、社会化进程作为着力点,强化预防职能。

    一是着力建设专业化预防队伍。职务犯罪发生的新变化、新情况、新趋势需要检察机关成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机构的健全和人员的保障配强预防力量,注重提高专职预防人员的专业素质,以素质的提高来推动工作的提升。

    二是着力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即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这既是国际上反腐败的有益经验,也是我国反腐败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需要各反腐败职能机构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传播廉政文化。文化具有渗透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宣传廉政文化,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推广廉政文化,大力开展廉政文艺活动颂扬廉政文化,编写廉政图书传播廉政文化,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尤其是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法律制度并严格执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反腐败斗争创造条件,从而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检察机关要树立“大预防”观念,高度重视社会联合预防,在重点行业、领域共同建立预防机制,如出台联席会议制度及联系员制度,把预防的建议、措施、对策渗透到重点部门、热门领域和主要环节,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为深化预防工作,预防部门一定要加强与反贪、渎职侵权局等自侦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在适当的时候介入侦查工作,深入了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这样既充分利用了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外也有利于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不会出现同一单位不同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在坚持抓特色、抓创新的同时,不断强化传统性预防措施。通过与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案件剖析会、图片展览、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行业单位的防控机制建设。

    三是要努力做到预防在先,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性、超前性和预见性,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并提出体制机制创新是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出路。因此,作为预防部门要在改革过程中做好大量周密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解决深层次问题,解决深层次矛盾,积极向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工作理念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高度体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工作内容上,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核心内容,形成实体严格、程序严密、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创建针对性强,扎实有效,具有推动力、突破力的工作方式和手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运用发展的思路防治腐败,做到时刻关注发展的宏观走向,牢牢把握发展的大势。在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之际,应有预防腐败的预见性;在改革进程中,要有防治腐败的主动性。要不断促进完善各项改革,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用改革解决深层次问题。要运用制度的规范防治腐败,使制度建设的指向具有根本性,制度建设的内容具有监控性,制度建设的设计具有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程序性和技术含量,形成依靠体系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把注重预防贯穿到整个惩防腐败体系的构建中,把反腐倡廉的触角横向扩展到各个领域,纵向延伸到始发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