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立案监督、保障在押人员权益、社区矫正检察…台检君最近办了哪些实事?
栏目:队伍教育整顿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6/02 17:03 


目前,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并以此为契机,紧跟脚步,将学习教育活动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台检君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立案监督

近日,我院办理了江门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该公司在没有存储硝化纤维素资质的情况下,在公司租用的仓库存储硝化纤维素。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公司的司机林某某等3人,在该公司任职期间,无危化品运输许可,多次使用普通货车从该公司的仓库将硝化纤维素运送至江门各市、区及顺德等地,严重危害道路安全,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我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目前,台山市公安局已以危险驾驶罪对林某某等3人立案侦查。

硝化纤维素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许可,对驾驶人及运输车辆也有极其严格的规定。本案中,驾驶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条件下,罔顾公众安全,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深化检律沟通

日前,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院召开保障律师会见权座谈会,了解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是否存在“会见难”等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此外,干警还走访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听取律师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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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近日,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院干警到台山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伙食进行突击抽检,确保在押人员的伙食能保质足量、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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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院还联合台山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检察官针对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通信和会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看守所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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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检察

日前,我院干警到斗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采取约谈社矫人员的方式,核查执行机关日常监管措施是否依法落实,了解社矫人员有无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形,收集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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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来访群众营造优质环境

为给来访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道路环境,近日,我院办公室联合交通管理部门,就本院大门前增设交通安全警示灯、警示牌及划门口安全警示标线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并落实,进一步规范来访车辆秩序和保障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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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给来访群众提供整洁卫生的环境,我院还加强对办公大楼公共区域、群众接访室等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严格落实防疫措施,配齐防疫物资,通过优化服务能力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来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