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 “请进来+走出去”,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栏目:队伍教育整顿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6/08 16:48 

    为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6月7-8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两场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村居干部等作为听证员参会并提出评议意见。

“请进来”

    6月7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江门市首例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羡迎主持召开。鉴于申请人目前身体状况实际,此次听证会还创新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审查情况、相关证据及病情诊断情况,认为罪犯黄某爱所患疾病达到了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危害性不大,且暂予监外执行有利于保障其生命健康权、能够促成其更好融入社会,建议法院对黄某爱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案件相关情况,并现场视频连线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

    4名听证员认真听取了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经综合评议后,均表示罪犯黄某爱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建议。

“走出去”

    6月8日上午,我院在大江镇综治办对一起立案监督申诉案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凌峰主持,人大代表、驻村律师和镇村干部3名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会。

    人员听取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的办理意见。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听证员经过充分评议,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本案不符合立案监督程序。

△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

    在听取了听证员意见后,承办检察官依照相关程序,当场作出答复:根据现有的证据,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决定不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多形式的公开听证,听民声、聚民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台山检察用可感、可触的方式,促进矛盾化解,进一步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充分践行了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