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上下联动 真情救助 共同传递检察温情
栏目:党史学习教育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0/26 17:53 

近日,江门、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近亲属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朱某创等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0万元,及时缓解其家庭困难,传递检察温情。

2020年7月15日,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朱某炽在台山市某镇持刀砍人,致使被害人李某平失血过多死亡。

在办理该案时,台山市检察院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立即向江门市检察院汇报相关情况。听取汇报后,江门市检察院决定与我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联系,并及时到被害人家庭及所在村委会,调查核实其家庭生活情况和经济状况。

经调查核实,被害人李某平死后留下两个正在上学的未成年人女儿,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其丈夫朱某创一个人的身上。2021年2月,朱某创不幸患了脑梗塞,暂时无法外出工作,失去了经济收入来源。

此外,李某平的父母年老多病,两人均需常年服药。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家属朱某创等5人至今未获得朱某炽及其家属的赔偿,本来经济就非常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走访申请人家庭和所在村委会,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调查核实后,江门、台山两级检察院认定朱某创等5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由江门市检察院和台山市检察院各发放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元。

△江门、台山两级检察院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朱某创等5人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非常激动,连声表示感谢,感谢检察官温暖贴心办案,感谢检察机关心系百姓,公正司法,及时缓解其家庭困难。

为延伸司法救助效果,下一步,江门、台山两级检察院将加强与台山市民政、教育等部门和当地镇政府的沟通,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朱某创家庭农村低保户的社会救助,协调解决其两个未成年女儿的学杂费减免问题,进一步帮助她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使她们得以顺利完成学业。此外,积极做好朱某创两个未成年女儿的心理疏导工作,尽力消除案件对她们造成的心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