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 | 伍静娈:慎思明辨守静笃,乘风破浪显娈姿
栏目:党史学习教育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8/11 17:22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伍静娈

伍静娈,女,199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11月进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原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工作,2021年3月进入第五检察部,现任第五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自入职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该院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党员,先后获得该院举办的“让青春在岗位上闪光”主题演讲比赛一等奖以及台山市举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

在平凡却不平常的岗位上,伍静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在工作中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为人民服务,用激情、正义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热爱感染着周围每一个人,展现出当代检察青年朝气蓬勃、健康阳光的良好形象。

静心学习,精韧不怠求极致

自2016年11月进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伍静娈就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担任检察官助理。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刚入职时,对于检察工作,她也是无从下手。对此,伍静娈认真钻研,积极向身边的同事虚心请教,以便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入职以来,伍静娈共协助检察官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36件656人,审查起诉案件177件222人,立案监督14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8份,纠正违法18份,检察建议25份。

2021年3月,伍静娈被调至第五检察部工作,在她看来,如果说公诉业务是法律精英的单打独斗,追求的是惩治犯罪,不放纵犯罪,那么未检工作则需要未检人、社工、家庭、学校各种爱心力量共同努力,追求的是“有温度”的办案。自调岗后,伍静娈已协助检察官办理了两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细心查疑,抽丝剥茧见秋毫

虽然只是作为检察官助理辅助办理案件,但是伍静娈从来没有松懈,她常在心中提醒自己:

“案件质量永远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证据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放纵一名犯罪嫌疑人或是错诉一名无辜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工作的失职。”

△伍静娈(左一)与公安民警开展工作座谈交流

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反复仔细地审阅案卷材料,并且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查微析疑,发现问题,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

如今年办理涉及“断卡”行动的谭某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因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一直否认其主观上是明知犯罪的,且案件并无其他证据可以证实其主观故意,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后经与侦查机关沟通,调取涉案的三台手机,伍静娈协助检察官核查手机内的微信聊天内容,抱着不放过任何一处疑点的心态,核查至晚上11点多,最终在手机上发现谭某某与好友的关键语音,能够证实其主观上明知犯罪,最终顺利办结该案件,将谭某某绳之以法,并对同案人进行追捕,严厉打击涉嫌“断卡”行动的违法犯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热心助人,传递温度暖民心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党员,伍静娈认为,除了依法履职,更要敢于担当,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充分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到了第五检察部后,伍静娈立志,继续做一名“有温度的检察人”。

怎样才是“有温度的检察人”?伍静娈给出了自己最真挚的回答:

“我认为,一名有温度的检察人,要以人为本,办案要有人情味,通过大家的努力,让迷惘的孩子能够重归正途,帮助他们重返校园。”

除了每年都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和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伍静娈更是主动投入抗疫战争中。2020年春节期间,她主动报名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坚守在高速路口,随后更是多次进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以担当实干助力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2020年2月8日,伍静娈(右一)在高速路口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作为一名未检部门的“后浪”,伍静娈表示,自己将从点滴小事做起,乘风破浪,砥砺前行,不断精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水平,用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