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5·21”特大电信诈骗案
栏目:党史学习教育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7/21 17:04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要求,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5·21”特大电信诈骗案。7月19日至21日,该案在台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专案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我院指控,2020年5月,被告人温某超、温某相、岳某烽、吴某深等人经商议,以开设的直播公司为依托,与直播平台签约,招募主播在平台上进行视频直播,诱导被害人下载直播软件观看直播,为主播充值刷礼物。

被害人充值款项扣除部分手续费后,余款便转到该犯罪组织控制的银行账户。温某超等人还以开设“直营分公司”“加盟公司”的形式等不断扩大规模。经审计,仅从2020年6月至8月间,该犯罪组织从直播平台获利总计822.8万余元。

在审查逮捕阶段,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组建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为主任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将该案交由我院办理。我院在受理案件后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办理,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追赃挽损,及时根据被告人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变化情况当庭调整量刑建议。

在庭审中,公诉人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出示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程序收集的证据,结合证据及争议的焦点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归纳和阐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意见进行了充分辩论。庭审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期间,江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冬根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雪勇,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到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