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检察院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
栏目:班子建设情况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8/01 11:40 

7月31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维良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江门、台山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检察干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全面加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醉驾治理、盗窃治理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深化“涉海”“涉侨”“涉农”检察品牌打造,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台山实践。自觉把检察改革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权力与责任、放权与管权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