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三大基本国策之一。从1995年中国政府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到2005年成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法条,再到2012年、2017年先后在全国党代会报告中得以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成了从“政府的承诺”到“立法的确认”再到“执政党意志”的全方位“认证”。我们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消除性别歧视,确保女性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