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山市“平安校园”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栏目:公告栏   作者:台山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3/02/16 12:06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台山市“平安校园”项目

二、项目背景

台山市红十字会开展2023年台山市“平安校园”项目,为各学校配置应急救护器材一批,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和应急救护知识公益讲座,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护志愿服务等,以此进一步提高本市学校的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用心守护青少年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将2023年台山市“平安校园”项目服务进行网上选购。

三、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投标服务机构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具有完成培训服务所必备的人员条件和资源基础,组建10人以上的培训团队,其中具有中国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的10名以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四、服务内容:

(一) ▲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不少于750名,培训对象为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高中学生,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二)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公益讲座8场,普及人数不少于1200人,普及对象为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配合做好项目宣传推广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拾万贰仟柒佰元整(全包价)。

六、报价要求和方式 

(一)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220

(二)报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将本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相关证照培训团队人员的中国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等)、工作经历以及工作策划书、预算等材料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tsshszh@jiangmen.gov.cn

(四)联系方式:0750-5523456温家宜

(五)地址:台山市台城星衢路37号市红十字会业务股

、合同签订与履行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服务提供机构应主动与台山市红十字会联系,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

(二)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付8万元的项目款作为启动资金在完成项目期末评估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具体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

八、违约责任

项目期末评估不合格的,台山市红十字会将与服务提供机构终止合同,有权追回已付款项,追究承接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10%。

九、争议解决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服务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服务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主要的服务要求。

 

 

                                                                            台山市红十字会

                                                  202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