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1年“兰梅之爱 救在身边”台山市红十字生命守护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台山市红十字会积极争取荣誉会长陈卫平先生支持开展“兰梅之爱 救在身边”台山市红十字生命守护项目,在台山市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下称AED)10台,并开展相关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旨在引领“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新风尚,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推进健康台山行动的实施,为台山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贡献人道力量。我会现将“兰梅之爱 救在身边”台山市红十字生命守护项目服务进行网上选购。
三、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投标服务机构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具有完成培训服务所必备的人员条件和资源基础,组建10人以上的培训团队,其中具有中国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的10名以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四、服务内容:
(一) ▲开展心肺复苏(CPR+AED)培训班不少于7期(每期8学时),培训人数不少于300名,培训对象为10个AED设置单位管理人员及志愿者,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其他需要培训的人员,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二)▲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公益讲座不少于25场,普及人数不少于3000人,普及对象为本市各高中(职中)、部分乡镇学校学生和机关、社区干部群众。
(三)配合做好项目宣传推广及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全包价)。
六、报价要求和方式
(一)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
(二)报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将本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相关证照、培训团队人员的中国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等)、工作经历以及工作策划书、预算等材料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tsshszh@jiangmen.gov.cn
(四)联系方式:0750-5523456、张家怡
(五)地址:台山市台城星衢路37号市红十字会业务股
七、合同签订与履行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服务提供机构应主动与台山市红十字会联系,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二)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付80%的项目款作为启动资金,在完成项目期末评估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具体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
八、违约责任
服务提供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则评价不合格:①服务质量不合格,②工作评估不合格。评价不合格的,台山市红十字会终止合同,我方有权追回已付款项,追究承接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10%。
九、争议解决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服务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服务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主要的服务要求。
台山市红十字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