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红十字会2007年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及款物使用情况公告
栏目:公告栏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7/04 01:35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团体,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救灾、救助和救护培训等工作。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江门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大力支持下,台山市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和《中国红十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募捐工作,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在抗洪救灾、扶危济困、敬老助残等方面发挥了作为政府在人道主义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现将台山市红十字会2007年度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情况以及款物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据统计,台山市红十字会2007年度共接收社会各界(含水灾捐款、上级红十字会调拨物资)捐赠善款人民币69.02674万元,港币385万元(其中380万元用于红十字会综合办公大楼建设用,下同),物资价值2.21708万元,款物合计人民币71.243748万元,港币385万元。截至20071231日,共拨出救灾救助款13.57908万元,拨出救灾救助物资2.21708万元,款物合计15.79616万元。

       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继续热心支持、热情参与红十字事业,继续发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改善易受捐害群众的境况,为构建和谐台山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