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共分五个部分22条。
第一部分是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断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需要,是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导的需要。
第二部分是正确把握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商联的基本任务、工商联的性质、工商联的基本特征、工商联工作的对象。
第三部分是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即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第四部分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主要是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
第五部分是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主要是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落实党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