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工商联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工商联工作意见
栏目:商会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2/02 16:35 
    12月2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召开市工商联(总商会)十二届二次全体执委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贾庆林11月15日上午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梁子仁出席了会议,并对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重大意义。《意见》的出台在工商联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工商联事业发展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理论观点、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既有统战理论创新又有工作实践提炼,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三是积极推动《意见》的落实。要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文件的高潮,把解决问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刘卓荣指出,今年以来,台山市工商联(总商会)在参政议政、服务会员企业保稳定谋发展、活跃会务、推动行业商会发展、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明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全体执委要充分认识《意见》颁发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工商联工作在思路、方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要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为促进台山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文,结合学习贯彻《意见》,具体提出明年的工作设想,把贯彻《意见》的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市委统战部邓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