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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预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9-11-18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预算基本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妇女儿童部和维权部三个部室。
      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对领导交办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做好督促和检查;负责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文秘工作、财务管理、后勤服务、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
      妇女儿童部负责抓好家庭教育、督促、指导家长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儿童事业的社会协调,抓好“六一”活动,加强妇联系统幼儿园的管理,做好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帮扶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城乡妇女“两癌筛查”、“巾帼建功”、“妇女之家”、“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开展下岗失业和农村妇女就业技能和实用科技培训,帮助妇女拓宽就业和增收渠道,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维权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法律素质。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妇女权益法律援助、推进维权社会化、法制化,注重妇女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拐”、“防艾”、“扫黄”宣传教育工作和开展好“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现有编制9人,现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4人,共有23人纳入财政预算。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市妇联主要发展计划、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的文件、政策精神,落实中央群团工作改革会议精神,组织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大型涉外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重点社团的沟通联谊,进一步做好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团结带领台山市各界妇女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务实进取,维护台山的社会和谐及社会创新服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642.90万元,比上年增加117.91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台山市巾帼侨耕农产品展示馆和妇联基层建设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90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642.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42.90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17.91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台山市巾帼侨耕农产品展示馆和妇联基层建设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90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   642.9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93.8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49.02万元,比上年增加65.07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台山市巾帼侨耕农产品展示馆和妇联基层建设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有(台山市巾帼创业创新孵化示范基地和台山市巾帼侨耕农产品展示馆等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9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与上级妇联、周边兄弟县区妇联工作交流,加强与港澳两地妇女的联系和沟通。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9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5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3万元比2017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12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