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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普法维课堂》第三期:权利义务篇
来源:  时间:2021-08-04

课程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及其家庭的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江门市妇联联合江门市理想家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精心打造《妇女普法维课堂》系列课程,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提升妇女群众及其家庭的法治素养,营造平安和谐的家庭氛围。

 

夫妻关系作为婚姻家庭关系的核心,一经缔结领取结婚证,双方就产生了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步入婚姻家庭,你要知道这些↓↓。

 

01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1059条 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02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如果不幸遭受家庭暴力,应马上打110报警,严重的可要求公安出具告诫书,是证明对方实施家暴的有力证据;其次,可以向所在村(居)委会、亲戚、朋友等寻求帮助;再者,一定要注意保存好重要的证据,比如说报警回执、通话记录、视频资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家暴者写的悔过书等等。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不仅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保护相关的近亲属。

 

03家务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