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妇女联合会现就“2020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项目立项咨询及末期结项评估服务”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3日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事宜。
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0750-5550338。
联系地址:台山市环北大道99号,邮箱:TSwqz12338@163.com。
二、我会将于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750-5525873。
三、台山市妇女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台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台山市妇女联合会项目立项咨询及
末期结项评估服务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得转包;须在江门市内有完善的服务机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3、具有开展项目立项咨询及项目评估的资质或经验。同等条件下,具有开展政府购买项目评估和督导经验的机构优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指定地址或邮箱。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1、立项咨询服务。组织项目评审专家针对台山市侨乡巧厨娘家风家训体验馆——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进行立项咨询,主要针对项目的项目可行性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评价)。
2、结项评估服务。于台山市侨乡巧厨娘家风家训体验馆——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结项后1个月内,组织项目评估专家开展末期结项评估工作并出具《台山市侨乡巧厨娘家风家训体验馆——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评估报告》1份。
三、合同履行地点
台山市。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含税)。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至2020年12月底,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六、验收
(一)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服务期结束1个月内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七、结算方式
项目资金总预算共人民币13,000元(含税,共壹万叁仟),采购人分两次拨付给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供应商向市妇联出具正式发票,市妇联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第一批次经费6,500元(总预算的50%,共陆仟伍佰元整);项目末期评估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发票,市妇联在收到发票1个月内拨付第二批次经费6,500元(总预算的50%,共陆仟伍佰元整)。如供应商存在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妇联有权追回所有已拨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