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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台山站)项目督导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7-05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台山站)项目督导

(二)采购方:台山市妇女联合会

(三)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小写:21,000.00元)。

(四)项目目标:为了推动台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升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台山站)项目(以下简称“台山站项目”)的服务质量,更好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进一步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水平。

(五)项目服务期:2019年7月-12月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方所派遣督导须对采购方提供面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实务、相关文书表格写作以及服务、项目设计等内容的专业指导,并对台山站项目的发展与规划提供专业建议:

1、社会工作实务包括对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文书写作等等的指导及建议。

2、服务、项目设计是指协助开发和设计服务、项目,提供指导和改善建议。

3、其他相关的专业指导诸如机构行政管理、知识管理、机构培训体系建立、专项领域课程研发等。

(二)投标方所派遣督导应根据采购方工作时间需要,安排每月每次一天的督导,督导时间共7小时(未含乘车时间,仅督导时间)。

(三)投标方所派遣督导根据采购方需求,为采购方工作人员提供配套的其他诸如邮件、电话通讯、微信等方式的远程督导咨询服务。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良好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所派出社工督导,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初级社工师证以上资质,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督导学习班资质,具有5年以上社工实务工作经验,具有2年以上社工机构行政管理经验的社工机构核心管理人员(如总干事、机构负责人等),并具备2年以上的社工实务督导经验。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供应报价为人民币全包价,总价包括了督导经费、活动经费(督导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等)、评估经费(含专家费用)、税费、保险费等,以及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方必须对采购方项目要求作出响应,制定项目方案,并按照投标方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五、验收

(一)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二)由采购方组织专门验收小组,采取面谈、观察、抽查等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包括工作计划、记录痕迹及其他必要资料。

六、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经费的70%用于开展工作,待中期验收(10月15日前)合格后支付项目经费剩余的30%。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时间:从即日至2019年7月9日下午17:30

2、投标方式: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资信证明书、项目方案、人员配置等,本次参加投标的机构默认均同意主办方无偿合理使用投标方案。)

3、投标评审:

投标截止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由市妇联党组对投标文书进行打分,经综合评审,选出一个最终定标。如投标文书不足三份,评审依旧有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惠娟

联系电话:0750—5550338

联系邮箱:tswqz12338@163.com

 

 

台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