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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的健康教育
发布时间:2015-12-18 15:19
所谓“高危妊娠”是指对孕妇、胎儿、新生儿有高度危险的妊娠。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高危妊娠”。孕妇一般情况不佳,如年龄小于16岁,大于35岁以上初孕妇女及40岁以上的经产妇女。本次妊娠有过异常情况出现先兆流产者。既往有异常妊娠分娩史,如多年不孕经常用中药或激素诱发排卵二妊娠者、习惯性流产史、妊高症、产后大出血史;孕妇有过低置胎盘、胎盘早剥、脐带异常、羊水过多过少史。孕妇有其他科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高血压、严重肝肾疾患、急性传染病、内分泌疾病(糖尿病、甲亢等)先天性疾病等等。
高危妊娠者是围产期重点监护的对象孕妇及家属都应十分重视。
1.高龄初产妇以及身材矮小、营养史,早孕期间有病毒感染史或体重大于85公斤的孕妇一旦怀孕,即应十分重视产前检查。
2.怀孕早期有过先兆流产和保胎史,早孕期间有病毒感染史或接触过致畸音子;既往有原因不明的习惯性流产、死胎、死产或生过畸形儿,有新生儿溶血史、难产史,产后大出血史,均应看遗传咨询门诊或到高危产科就诊。
3.孕妇因合并各种疾病而化为“高危”对象后,不要过多紧张,更不能满不在乎,必须定期检查,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争取及早进入“高危监护”使“高危”向“低危”转化,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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