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我院拟开展专项服务项目,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对以下专项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次调研。
一、专项服务项目名称、需求等
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需求 |
1 | 远程胎儿监测服务、远程血糖监护服务。 | 1项 | 开展远程胎儿监护服务,孕妇可在家实时监测胎儿健康,数据上传到判读中心,医生远程评估,保障母婴安全。 开展远程血糖监测服务,孕妇可在家实时监测血糖情况,数据上传到判读中心,医生远程评估,保障母婴安全。 |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5个工作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二)地点: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顺安路28号(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设备股。
(三)如需了解项目情况及要求,可致电:0750-5559361杨工、郭工。
(四)报名所需资料可以快递或者现场提交,需在报名时间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资料,逾期不候。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调研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三)服务方案介绍(包含但不限于本单位介绍、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服务承诺、品牌优势、工作业绩)等。
(四)项目预算:12万元,服务费不超过服务结算基准的60%。
报价方式:服务费(%)。
以上内容由台山市妇幼保健院设备股负责解释。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