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ID:53067)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的购置行为,使具体操作有章可循,促进我院设备购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对以下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次采购。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项目清单: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精子质量分析仪 | 1台 | 27 | 详见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取得并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
(五)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二)地点: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顺安路28号(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设备股。
(三)如需了解项目情况及要求,可致电:0750-5559361郭工。
(四)报名所需资料可以快递或者现场提交,在报名期内按要求提交的资料齐全为有效报名。
(五)磋商时间 、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四、磋商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代理授权书、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三)投标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投标价、产品质量承诺书)。响应报价应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包括伴随服务)的总价格。应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伴随服务费(验收、首次计量校准、培训、维修等的售后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如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件、易损件、安装必须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有关资料,供应商须含在报价中并列出详细清单。报价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消耗耗材或试剂必须在标书内列明并报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广东省)耗材编号(药交耗材ID)。报价单中未明确的专机专用耗材(配套耗材、非械耗材),默认为免费提供配套使用;
(五)投标产品说明和技术参数;
(六)产品的相关资料(彩页、图片等);
(七)产品说明书。
(八)响应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五、磋商程序以及评审原则
(一)听取各供应商的产品介绍(口述介绍)。
(二)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资质资信和品牌、销售业绩、产品质量、响应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采取院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本次磋商最多不超过二轮,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响应价成交)。
(四)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供应商作未成交解释。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五、成交结果均应以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为原则,如出现成交设备不符合使用部门要求情况,我院可对成交结果作适当调整或废标,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参与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以上内容由台山市妇幼保健院设备股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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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