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7月我市市直企业和转制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集中管理工作建立以来,全市企管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了有效地保障。目前,第二周期统筹金统筹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市直企业和转制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集中管理工作的顺利延续以及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市委老干部局多次召开会议,商讨第三周期统筹金的筹集工作,积极奔走市财政局及有关单位进行研讨。
考虑市财政当前面临的困难、离休干部统管经费开支加大及有关单位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市委老干部局综合相关意见提出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经批示后,制定了第三周期统筹金筹集工作方案,为此市委市政府于5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三周期市直企业和转制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集中管理统筹金筹集工作的通知》(台办发[2012]59号文)。第三周期统筹金仍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的统筹原则,参照第二周期的办法,设立财政专门账户收缴各单位上缴的统筹金,确保统筹工作经费的到位,以缓解市财政当前面临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