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老年人门球赛的通知(台老干字[2013]19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8 11:00 

各镇(街、场)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国64周年和我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成立30周年,欢度全国第一个老年节和省第25个老人节,推进我市老年人体育、文化活动发展,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3年9月下旬联合举办台山市老年人门球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在台城门球场举行。
    二、参赛人员及组队要求
    (一)凡是居住在我市的老年人,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健康状况良好的,均可报名参加(特殊情况经组委研究决定)。
    (二)由各镇(街、场)、市直局级单位负责组队参赛,每队5至9人(包括教练员、领队,教练员可聘请,但不得兼任运动员)。如组队单位运动员不足5人的,可与其它单位联合组队参赛。
    (三)请各队于9月18日前将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名单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联系电话:5519809),并请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于9月22日上午8时半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加预备会议。
    三、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2011门球赛新规则进行。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队伍出线;第二阶段由出线的八支队伍采用交叉淘汰方式决出第一至八名。
    四、奖励办法
    比赛给予获得前八名的参赛队相应奖励,奖金分别为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5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5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5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名350元;其它参赛队伍颁发鼓励奖,每名运动员20元。
    五、其它事项
    各队参赛的经费、食宿费、交通费、饮料及医疗费等开支自行解决。
    以上通知,请贯彻落实。

        中共台山市委老干部局       台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