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部门预算
栏目:财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01 17:08 

    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帮助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市离退休干部提供活动场所,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各种活动。组织开展老干部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单位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企业离休干部管理中心、老干部大学。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注: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 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取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 —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8.38万元,比上年增加67.67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预算498.38万元,比上年增加67.67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0.6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万元,工会费1.1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4.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6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780平方,帐面价值90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