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二、归档资料的范围:
1、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2、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有关文件、资料。
3、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申形成的公文、资料和影像等。
4、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建议(意见)原件,领导批示原件及整改意见。
三、归档资料的要求:
1、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3、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柜存放。
四、归档资料的管理
1、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