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栏目:组织管理   发布时间:2011/12/08 09:28 

    一、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二、归档资料的范围:
    1、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2、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有关文件、资料。
    3、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申形成的公文、资料和影像等。
    4、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建议(意见)原件,领导批示原件及整改意见。

    三、归档资料的要求:
    1、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3、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柜存放。

    四、归档资料的管理
    1、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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