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溪,是一个三面环海的半岛,半岛内有赤溪、田头、铜鼓三个冲积小平原,居住着3.58万人。
1867年 (清同治六年) ,赤溪半岛从新宁县柝出,柝置为赤溪厅。辖隆平都赤溪堡、昌平都田头堡、兆平都铜鼓堡。直隶广东省布政司。厅府设在赤溪圩,设厅同知1人。
1912年(民国元年)5月,赤溪厅改称赤溪县,县府仍在原厅府,直隶粤海道,后改隶广东省。赤溪县分设第一(赤溪)、二(田头)、三(铜鼓)区,设县知事1人。1928年起设县长1人。
1949年11月4日,赤溪县人民政府在田头学校宣告成立。县府暂设田头小学。隶属粤中专区。设县长1人。1950年11月,赤溪县人民政府机构迁入赤溪圩袁万通楼,后再迁入原县府。
1952年5月,赤溪县隶属粤西专区。设县长1人。
1953年4月,赤溪县并入台山县,划称为台山县第十九区。区府仍在原赤溪县府,隶属粤西专区台山县。设区长1人,副区长1人。
1956年2月,第十九区改名为赤溪区。1956年3月,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设区长1人,副区长2人。
1957年1月,撤区建乡,赤溪撤区后分设和平乡和田头乡,和平乡府设在原赤溪区府,田头乡府设在田头圩。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各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4人。
1958年1月,和平、田头两乡合并为赤溪乡,乡府仍在和平乡府。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设乡长1人。
1958年11月,赤溪乡改称为赤溪人民公社,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1959年2月,隶属江门专区台山县;1961年4月,隶属肇庆专区台山县;1963年6月,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设社长1人,副社长4人。
1968年4月,赤溪人民公社改称为赤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设主任1人,副主任4—10人。
1980年8月,赤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赤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6—10人。
1983年3月,赤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为赤溪区公所。隶属佛山专区台山县;1984年3月,隶属江门市台山县。设区长1人, 副区长4—5人。
1986年12月,赤溪区公所改称为赤溪镇人民政府,隶属江门市台山县。设镇长1人,副镇长2—3人。
1991年5月,赤溪镇分为赤溪、田头两个建制镇,赤溪镇府驻地没变,田头镇府新建在田头圩,隶属江门市台山市。各设镇长1人,副镇长2—3人。
2001年9月,赤溪、田头两镇合并为赤溪镇。赤溪镇府设在原田头镇府,隶属江门市台山市。设镇长1人,副镇长3人。2021年7月起,设镇长1人,副镇长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