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台直工委组〔2014〕10号)
栏目:工委发文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3/31 09:29 
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台山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台发〔2014〕2号)精神,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工委机关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标准、高质量进行,现结合工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市直机关工委肩负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职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好头、作表率。工委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台山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工委领导班子和成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推动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科学化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参加范围
    工委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始终把联系服务群众摆在首位,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坚持“六个注重”。教育实践活动要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坚持统筹联动。教育实践活动要统筹好领导班子活动与各股室活动的关系、与各党支部活动的关系,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
    四、主要任务
    以反对“四风”为重点,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既要认真解决我市机关单位及基层党组织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通病”,如组织涣散、纪律松懈等问题;又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如宗旨意识不强,不敢担当,不思进取,缺乏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不强,对基层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习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问题;又如庸懒散拖、中层梗阻,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工作完成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大力加强机关各党支部的建设,组织带领全体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五、方法步骤
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要求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能少于3个月。本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不分阶段,分三个环节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召开动员大会。在2月底前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要突出“四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上级的要求,讲清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讲清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要求),动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把思想认识、行动步调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另外,配合市委督导组在本单位动员大会上组织参会人员开展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的情况的总体评价;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四学四比”活动。党员干部设立学习笔记本、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围绕学党史、比立场信仰坚定不坚定;学党章、比履行义务好不好;学理论、比思想武装牢不牢;学业务,比服务群众本领强不强,深入搞好学习教育。具体要结合实际开展以下“七个一”活动:
  (1)集中开展一轮学习讨论活动。要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会、学习论坛、专家讲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集体学习、集体讨论,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宗旨意识、群众路线真正装到心里去,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把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
  (2)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作风暗访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观念。
  (3)开展一次调研式学习。把调研活动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着力在转化学习教育成果上下功夫。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专题调研计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力争在推动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并结合调研内容和自学心得开展一次讲学,为工委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辅导课。
  (4)开展一次“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誓词”活动。结合组织生活会,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切实加强党性党风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践行誓言,以实际行动亮明党员身份、诠释党员先进性。
  (5)开展一次“践行宗旨、甘于奉献”主题活动。结合庆祝建党93周年,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践行宗旨、甘于奉献”这一主题,开展慰问困难党员群众、扶贫助学、“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发展壮大党员义工服务队,进一步提高工委干部贴近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
  (6)开展一次“党员示范岗”星级评比活动。要求各示范岗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工委将对全市已命名挂牌的“党员示范岗”开展星级评比,激励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切实提高工作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7)开办一系列业务培训班。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轮训、专家学者辅导、实地考察学习等形式,分别对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不断促进机关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在工作能力和理论素质上的新进步。
    3.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到基层一线调研、到综合党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要充分运用平时来信、来电、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以及“密切联系群众,千名干部下基层”等下访方式收集的意见,特别是年前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听取意见的成果。具体要结合实际开展以下“六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建言献策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解放思想,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围绕加强我市机关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对台山发展现状、思路进行探讨和建言。结合工委队伍建设实际,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2)开展一次接访活动。班子成员要按照2014年委领导公开接访计划安排,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市党代表要按照我市统一安排,每季度到党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听取群众意见。
  (3)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邀请部分机关部门政工领导、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党员进行座谈,听取对工委机关干部队伍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能力、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对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作风的意见。
  (4)进行一次个别走访。深入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工委要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系点(斗山镇西栅村委会)走访,加强与基层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拓宽意见收集渠道。严格落实“三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呼声,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5)开展一次调研活动。结合党政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这个有力抓手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中层梗阻,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工作完成质量不高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效率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
  (6)开通一条热线(电话、网络、信箱等)。问计于民、问计于侨,广泛听取党内外人士和窗口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工作“回头看”。对前段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实践办)备案。
    2.讨论提出“四风”具体表现。围绕聚焦思想正不正、聚焦作风实不实、聚焦能力足不足,分析部门单位具体表现、分析班子具体表现、分析个人具体表现,深入讨论“四风”具体表现。要求联系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对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开展深入讨论,逐一查摆本单位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形成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书面材料。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实践办备案。
    3.开展“五对照”活动,列出两个问题清单。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联系本单位形成的“四风”具体表现,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检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干部作风问题和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分类,列出两个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立行立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4.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具体开展“五个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各股室内部也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负责同志要带头谈,既要谈自己的问题,又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做到“三个(1)在谈心活动中要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2)在谈心过程中,广大党员主动接受批评,对批评的意见听得进、容得下,对属实和基本属实的批评诚恳接受,立知立改,对有偏颇的批评,表现出共产党人的宽广胸怀,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3)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谈话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要对照两个问题清单,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在后三个部分)。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并报市委督导组审阅把关。
    6.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督导组严格把关,做到“五不开会”,即:谈心活动谈得不透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找不准的不开会、对照检查材料准备不好的不开会、整改措施不实的不开会、努力方向不明的不开会。
   (2)对照两个问题清单,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
  (3)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范围为工委全体党员。市委督导组全程参加所负责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情况通报会,并在通报会上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作出评价;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4)上报专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就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统一形成专项报告,附上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经督导组审定后,报市委实践办。
    7.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机关每个党员都要参加,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该改的马上改,该解决的及时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生活会,一是要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二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组织生活会的开展,但不再作自我剖析(普通党员干部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撰写个人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对照上级要求,对上一环节工作进行“回头看”,找差距,有针对性地解决,并形成“回头看”情况报告,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实践办备案。
按照改作风、强服务意识,改形象、强服务本领,改陈规、强服务效能的“三改三强”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制度要有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1.制定整改方案。工委领导班子要对照两个问题清单,对查摆出来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落实”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工委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报市委督导组审核把关;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报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后,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并报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集中抓好专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加以集中整治。结合工委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2个专项整治重点,各设有专门的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责任人。专项整治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已有制度,要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对照两个问题清单进行一次集中梳理,避免重复制定制度或制定的制度与上级要求不符合、不一致。要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员和群众民意反映制度和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会议、文件、培训、活动、接待和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检查考评工作。制度建设计划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工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要深化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整风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使工委教育实践活动走在前头、作出表率。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甄景怡同志任组长,李伟军、盘爱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同志、党员干部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实践活动的全面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甄绮文同志兼任。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工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把工委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是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机关工委网站、《机关工作简报》中开辟“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台山市委的部署要求,宣传主要做法和取得的重要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四)统筹兼顾,互促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附件:市机关工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