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山市委党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会议由校委委员郑立雄同志主持并传达文件内容和精神。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中共广东省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共四章26条,言简意赅,内涵丰富。通过学习《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全文,我校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了解了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及问责工作的原则等,认识“两个尊重”和“三个区分”,要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